問題已解決
北方公司在2018年12月31日,與美達公司簽訂協(xié)議銷售商品批,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上注明銷售價格為200萬元,增值稅額為34萬元。商品已發(fā)出,款項尚未收到。該協(xié)議規(guī)定,該批商品銷售價格的15%屬于商品售出后兩年內提供修理服務的服務費。該批商品的實際成本為180萬元。在2018年12月已符合銷售收入確認條件,而未對其進行處理。注冊會計師提請北方公司調整,但遭到了北方公司拒絕; 應出具何種意見的審計報告



你這里是屬于應該確認收入成本,而沒有確認,就是關于收入成本有錯報,況且這個錯保是影響比較重大的一個金額了。那么這個時候通常是出去否定審計意見報告。
2021 12/03 08: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