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1)王某在A公司擔任工程師,王某的月工資為8000元。與此同時,王某還在另外兩家公司(即C公司、D公司)提供技術支持,每月的酬勞均為5000元。 (2)王某還利用業(yè)余時間對外承接設計項目。5月,王某與B公司達成協(xié)議,承接了該公司的一個設計項目,設計費共計20萬元、其中,估計5萬元要用于項目設計過程中的各項費用支出。設計費擬由B公司向王某全額支付,由王某本人負擔設計過程中的各項費用支出。 試問如何對王某的收入進行稅收籌劃?



1.工資部分:由于王某的月工資為8000元,未超過個人所得稅起征點,因此無需繳納個人所得稅。
2.勞務報酬部分:王某在C公司和D公司提供技術支持,每月的酬勞均為5000元。由于勞務報酬的納稅方式是預交20%,因此可以考慮將這部分酬勞轉化為工資收入,以減少預交稅款。
3.設計費部分:王某與B公司達成協(xié)議,承接了該公司的一個設計項目,設計費共計20萬元,其中預計5萬元要用于項目設計過程中的各項費用支出。由于設計費擬由B公司向王某全額支付,由王某本人負擔設計過程中的各項費用支出,因此可以考慮成立一個個體戶或個人獨資企業(yè),以降低個人名義收入,進而減少應納稅個人所得稅稅額
2024 06/17 14: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