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這題應納稅所得額是多少?



同學你好
會計利潤=6000+120-4000-76.6-800-600-100-50+100=593.4
1.廣告費扣除限額=(6000+120)*15%=918,大于實際的600,不調整。
2.招待費扣除限額1=(6000+120)*5‰=30.6,限額2=100*60%=60,所以限額為30.6,小于實際的100,調增100-30.6=69.4。
3.研發(fā)費用調減100*75%=75
2021 12/02 09:56

小杜杜老師 

2021 12/02 10:05
4.利息費用調增=500*(10%-6%)=20
5.稅款滯納金調增2萬元
6.公益性捐贈扣除限額=593.4*12%=71.21,大于實際的10萬元,不用調整。
7.國債利息收入調減20、權益性收入調減80
應納稅所得額=會計利潤593.4+69.4-75+20+2-20-80=50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