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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昌盛電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12月15日購入一項專利權,供企業(yè)管理使用,雙方協(xié)商確認不含增值稅的價值為900 000元,增值稅為54000元,以銀行存款支付。法律規(guī)定其有效年限為20年,合同預計使用年限為10年,采用年限平均法攤銷,預計沒有凈殘值。2021年12月31日,對該專利權進行了減值測試,其可收回金額為780 000元,預計剩余使用年限為8年。2022年4月30日,該企業(yè)將其對外出售,出售價格為700 000元,開出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注明銷項稅額42 000元,款項已收存銀行。要求: (1)編制2020年12月15日購入該項專利權的會計分錄。 (2)計算2020年該專利權的攤銷額,并編制相應的會計分錄。 (3)計算2021年12月31日該專利權的賬面價值。 (4)編制該企業(yè)計提減值準備的會計分錄。 (5)計算2022年該項無形資產計提的攤銷額。 (6)編制該企業(yè)出售無形資產的會計分錄。



(1)收入類:專利權 900 000元 應交稅費 54 000元 銀行存款 954 000元
支出類:專利權 900 000元
(2)固定資產類: 專利權 900 000元 年限平均攤銷 90 000元/年
暫支類:攤銷費用 90 000元
(3)賬面價值:780 000元
(4)固定資產類:專利權 780 000元
費用類:減值準備 -120 000元
(5)固定資產類: 專利權 780 000元 年限平均攤銷 78 000元/年
暫支類:攤銷費用 78 000元
(6)固定資產類:專利權 700 000元
收入類:專利權 700 000元 應交稅費 42 000元 銀行存款 742 000元
支出類:專利權 700 000元
2023 01/16 14: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