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碼下載APP
及時接收最新考試資訊及
備考信息
【問】企業(yè)經營規(guī)模小,無能力建帳怎么辦?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二十三條規(guī)定,生產、經營規(guī)模小又確無建賬能力的納稅人,可以聘請經批準從事會計代理記賬業(yè)務的專業(yè)機構或者經稅務機關認可的財會人員代為建賬和辦理賬務;聘請上述機構或者人員有實際困難的,經縣以上稅務機關批準,可以按照稅務機關的規(guī)定,建立收支憑證粘貼簿、進貨銷貨登記簿或者使用稅控裝置。
上一篇:處理記賬憑證附件的方法
下一篇:自制原始憑證的填制方法
Copyright © 2000 - www.sinada.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44457號
套餐D大額券
¥
去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