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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企業(yè)舉辦技能競賽收取的報名費如何繳納增值稅?
答案:根據(jù)《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guān)于全面推開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1《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附《銷售服務、無形資產(chǎn)、不動產(chǎn)注釋》規(guī)定:“一、銷售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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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生活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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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教育醫(yī)療服務。
教育醫(yī)療服務,包括教育服務和醫(yī)療服務。
(1)教育服務,是指提供學歷教育服務、非學歷教育服務、教育輔助服務的業(yè)務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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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輔助服務,包括教育測評、考試、招生等服務。”
因此,企業(yè)舉辦技能競賽收取的報名費,應按照教育服務繳納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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