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碼下載APP
及時接收最新考試資訊及
備考信息
您知道私募基金三類經營行為所涉及到的增值稅及銷售額是怎么確定的嗎?快來看下吧!
第一類是日常管理中涉及的直接收費金融服務類
根據財稅[2016]36號文,所謂直接收費金融服務,是指為金融業(yè)務提供相關服務、并且收取費用的業(yè)務活動。其中就包括提供資產管理、信托管理、基金管理等服務。
銷售額的確定:
直接收費金融服務,以提供直接收費金融服務收取的手續(xù)費、傭金、酬金、管理費、服務費、經手費、開戶費、過戶費、結算費、轉托管費等各類費用為銷售額。
對于私募基金管理人而言,其收取的管理費即為銷售額。
這里有爭議的是超額管理費(Carry)。
第二類是對外投資中涉及的貸款服務類
第三類是對外投資中涉及的金融商品轉讓類
第二類貸款服務
2016年36號文:貸款,是指將資金貸與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業(yè)務活動。
各種占用、拆借資金取得的收入,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間(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報酬、資金占用費、補償金等)收入、信用卡透支利息收入、買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收入、融資融券收取的利息收入,以及融資性售后回租、押匯(實際上就是用信用證的單據抵押給銀行收取利息)、罰息、票據貼現(xiàn)、轉貸等業(yè)務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質的收入,按照貸款服務繳納增值稅。以貨幣資金投資收取的固定利潤或者保底利潤,按照貸款服務繳納增值稅。
基金管理人運用資管產品投資標的企業(yè)或項目收取承若保本的固定收益也是屬于貸款服務。
第三類貸款服務
2016年36號文:金融商品轉讓,是指轉讓外匯、有價證券、非貨物期貨和其他金融商品所有權的業(yè)務活動。
其他金融商品轉讓包括基金、信托、理財產品等各類資產管理產品和各種金融衍生品(是指其價值依賴于標的資產(Underlying Asset)價值變動的合約,根據產品形態(tài)可以分為遠期、期貨、期權和互換(swaps)四大類)的轉讓。
基金管理人轉讓契約型資管產品份額屬于金融商品轉讓。
三類經營行為涉及的增值稅如下表:
還想學習更多財稅知識嗎?
快來正保會計網校-開放課堂看
郭煜宏老師講解的
本課程按照私募財稅處理的關鍵點,從組織構架、不同模式講解公司型、合伙型、契約型、嵌套型私募基金的納稅主體判斷,從基金層面、管理人層面、投資人層面在不同模式類型下所得稅和增值稅財稅處理,并輔以詳實案例進行深度講解,包括涉稅風險處理,合理避稅籌劃,日常工作重難點問題都做了較詳盡的講解,對企業(yè)實操具有很強的指導意義。心動不如行動,快來學習吧!點擊圖片即可報名>>
Copyright © 2000 - www.sinada.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44457號
套餐D大額券
¥
去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