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碼下載APP
及時接收最新考試資訊及
備考信息
各位考生,你開始備考中級了嗎?來看看正保會計網校精心整理的中級會計職稱《經濟法》的知識點吧!網校陪你一起拿下攔路虎,啃下硬骨頭!
當事人采取要約、承諾方式訂立合同。
(一)要約與要約邀請
定義
|
特征
|
|
要約邀請 | 希望他人向自己發(fā)出要約的意思表示 | 內容不明確(不產生法律效力) 【判定標準】即使承諾,合同也不成立,“對方不負法律責任” |
要約 | 一方以締結合同為目的,向對方提出合同條件,希望對方接受的意思表示 | 內容具體明確(產生法律效力) 表明經受要約人承諾,要約人即受該意思表示約束 |
(二)承諾與新要約
定義
|
特征
|
|
新要約 | 受要約人對要約的主要內容作出實質性變更 | 對價格、產品規(guī)格、履行期限、方式等作出變更 |
承諾 | 受要約人同意要約的意思表示 |
是不是學的有些意猶未盡呢?悄悄告訴你,聽說早做準備更容易通過喲,2018年中級會計職稱預習課程已全部開通,報名后即可聽課、做題,網校喊你一起來學習啦!立即查看>>選課之前還可以試聽喲!立即試聽>>
Copyright © 2000 - www.sinada.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44457號
套餐D大額券
¥
去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