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喻鵬老師挖空就是考點
經濟法背啥?關鍵詞又是啥?建立不起來整體框架?這些是不是你學習經濟法的痛點。那快來接收注會封閉集訓班經濟法老師楊喻鵬的挖空填詞寶典吧,據同學反饋,所填之詞,直中考點。聽說今年填上空的同學,經濟法考的很不錯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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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臨時提案權
授課老師知識點講解:
2、破產法律制度—破產原因
授課老師知識點講解:
【知識點1】破產原因
破產原因 | 表現形式 | 主要適用對象 | |
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并且有右列情形之一 | 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 | 債務人 | |
明顯缺乏清償能力 | ①因資金嚴重不足或者財產不能變現等原因,無法清償債務; ②法定代表人下落不明且無其他人員負責管理財產,無法清償債務; ③經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無法清償債務; 【提示】只要債務人的一個債權人經過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未得到清償,其每個債權人均有權提出破產申請。 ④長期虧損且經營扭虧困難,無法清償債務。 | 債權人 |
3、票據法律制度-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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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破產法律制度-共益?zhèn)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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