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這是履約進度為什么要-電梯的成本? 收入為什么-30乘比例又加回來?



在這個案例中,由于電梯在 2021 年 12 月 1 日已運達施工現(xiàn)場并經(jīng)過客戶驗收,客戶取得了對電梯的控制權,但根據(jù)裝修進度預計 2022 年 2 月才會安裝該電梯。而裝修服務(包括安裝電梯)構(gòu)成單項履約義務且屬于在某一時段內(nèi)履行的履約義務。
采用成本法確定履約進度時,通常是用累計發(fā)生的成本除以預計總成本來計算履約進度。這里減去電梯的采購成本 30 萬元,是因為電梯雖然已交付但尚未安裝,不能將其全部成本都計入當前已發(fā)生的用于履行合同的成本中。只有當電梯安裝完成,才能認為這部分成本對應的履約義務得到了履行。所以在計算履約進度時,將電梯成本先排除在外,以更準確地反映當前實際裝修服務的履約進度。
關于收入為什么先減去 30 再乘比例又加回來:
首先減去 30 是因為合同總金額 100 萬元中包含了電梯的采購成本 30 萬元,在計算與當前履約進度對應的收入時,需要先將電梯成本單獨考慮。因為電梯尚未完全安裝,不能將其全部金額確認為當前收入。
乘以履約進度比例(100 - 30)×20%,這是計算除電梯之外的裝修服務部分根據(jù)履約進度應確認的收入。
最后加回來 30,是因為電梯雖然未安裝完成,但已經(jīng)交付客戶且客戶取得了控制權,這部分電梯的采購成本 30 萬元在當前狀態(tài)下可以確認收入,所以要將其加回來,得到總的收入金額。
2024 10/09 09: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