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請問從政府購買土地使用權的入賬原值包含哪些?目前產生的費用有:1、土地出讓金。2、資源規(guī)劃局收取的拍地服務費;3、稅務這邊土地出讓金的相關契稅、印花稅;4、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以及配套費繳納的契稅印花;5、人防費。以上這些費用哪些是計入“無形資產-土地使用權”?剩下不計入土地使用權的又計入什么費用科目?



計入“無形資產-土地使用權”的費用:
1.土地出讓金:這是購買土地使用權的主要費用,應直接計入“無形資產-土地使用權”的入賬原值。
2.資源規(guī)劃局收取的拍地服務費:這通常是與土地使用權購買過程直接相關的服務費用,也應計入“無形資產-土地使用權”。
3.稅務這邊土地出讓金的相關契稅、印花稅:這些稅費是土地使用權購買過程中產生的必要稅費,同樣應計入“無形資產-土地使用權”。
不計入“無形資產-土地使用權”的費用及其處理:
1.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這部分費用通常與土地上的基礎設施建設相關,而不直接屬于土地使用權的價值。因此,它不應計入“無形資產-土地使用權”,而應按照企業(yè)的會計政策和具體情況,可能計入“長期待攤費用”或“在建工程”等科目,并在后續(xù)適當期限內進行攤銷。
2.配套費繳納的契稅、印花稅:這部分稅費與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相關,同樣不直接屬于土地使用權的價值,處理方式與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相同。
3.人防費:人防費通常與土地上的防空洞、地下室等地下空間的建設和維護相關,也不直接屬于土地使用權的價值。根據具體情況,人防費可能計入“在建工程”或“固定資產”等科目,并在相應期限內進行攤銷或折舊。
總結來說,與土地使用權直接相關的費用(如土地出讓金、拍地服務費、相關稅費等)應計入“無形資產-土地使用權”,而與土地上基礎設施建設、維護等相關的費用(如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人防費等)則應根據具體情況計入其他適當?shù)馁M用科目。
2024 06/03 10:06

Daisy 

2024 06/03 10:10
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和人防費,如果是計入在建工程,后期廠房建設完工后,也是要轉入固定資產科目,為廠房原值的組成部分了,是這樣的嗎?

樸老師 

2024 06/03 10:13
同學你好
對的
是這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