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2×23年4月1日,甲公司與乙公司簽訂委托代銷合同,委托乙公司對外銷售其自產的5萬件A商品,每件A產品成本100元,售價為150元,未發(fā)生減值。合同約定,甲公司按照不含增值稅價款的2%向乙公司支付代銷手續(xù)費,如最終商品未售出,甲公司需收回剩余A產品,當日5萬件A商品已發(fā)出。2×23年4月30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開具的代銷清單,乙公司已對外銷售商品3萬件,當日甲乙公司結算相應貨款,乙公司將扣除手續(xù)費后的款項匯至甲公司開戶銀行。 編制甲公司2×23年4月1日發(fā)出商品、2×23年4月30日收到乙公司代銷清單及結算相應貨款的會計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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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11/30 14:34

李小瑤老師 

2023 11/30 14:40
(1)發(fā)出委托代銷商品時:
借:發(fā)出商品? 500萬元? 貸:庫存商品 500萬元
(2)收到代銷清單時確認收入和結轉成本:
借:應收賬款508.5萬元
貸:主營業(yè)務收入? 450萬元?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58.5萬元
借:主營業(yè)務成本300萬元? ?貸:發(fā)出商品? 300萬元
借:銷售費用9萬元? 應交稅費一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1.17萬元
?貸:應收賬款10.17萬元
借:銀行存款498.33萬元? ?貸:應收賬款498.33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