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好!有個關于債務重組中債轉(zhuǎn)股的問題請教! 1、債務重組章節(jié)中,債轉(zhuǎn)股時債務人初始確認權益工具時,應當按照權益工具的公允價值計量,由此會產(chǎn)生差額; 2、金融工具章節(jié)中,金融負債重分類為權益工具,又說的是權益工具按照重分類日金融負債的賬面價值計量,故而不會產(chǎn)生差額。 為什么1、中要用公允。2、中要用賬面價值。這兩者有什么具體區(qū)別嗎?



兩者是不同的業(yè)務,遵循的也不是同一項企業(yè)會計準則,所以存在差異是正常的。債務重組那里之所以用公允價值計量,是因為按公允價值更能準確的反映該權益工具的價值。而2中之所以用賬面價值,是因為該權益工具在后續(xù)計量過程中是不考慮其公允價值的影響的,所以直接按賬面價值結轉(zhuǎn)。
2022 07/20 23:09

71825710 

2022 07/21 14:31
老師,您好!
關于1、我還有個疑問:基于謹慎性要求,準則說不應該高估權益,如果按公允價值反應,一方面是更準確的反應權益工具的價值了,但是會不會高估權益呢?

注會會計老師 

2022 07/21 16:13
不會的,因為這里金融資產(chǎn)入賬按照準則要求是要以公允價值為基礎衡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