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我想問下關于動產抵押,如果登記了也約定禁止轉讓且約定登記了,這可以可以主張正常經營活動中買受人不取得物權嗎?因為正常來說抵押權是不得對抗正常經營活動中支付合理對價也取得了商品的買受人,不管登記沒登記。但是如果約定禁止轉讓并且約定和抵押權都登記了,也不得對抗嗎



親愛的學員,您好!很高興能為您提供幫助,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即使動產抵押已經登記并明確約定了禁止轉讓,也不能對抗正常經營活動中已支付合理對價并取得抵押財產的買受人。這是因為法律優(yōu)先保護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權益,以維護交易安全。所以,在這種情況下,買受人仍然可以取得物權。
祝您學習愉快!
即使動產抵押已經登記并明確約定了禁止轉讓,也不能對抗正常經營活動中已支付合理對價并取得抵押財產的買受人。這是因為法律優(yōu)先保護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權益,以維護交易安全。所以,在這種情況下,買受人仍然可以取得物權。
祝您學習愉快!
08/20 08:50

uhge殤 

08/20 08:58
謝謝老師,我想再問下,已登記了禁止轉讓的,抵押權人可以主張正常經營活動買受人不取得物權嗎?

王一老師 

08/20 08:58
親愛的學員,您好!很高興能為您提供幫助,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不可以。即便動產抵押登記且約定禁止轉讓,也不能對抗正常經營活動中已支付合理對價并取得抵押財產的買受人,法律優(yōu)先保護善意第三人權益以維護交易安全,買受人仍可取得物權。
祝您學習愉快!
不可以。即便動產抵押登記且約定禁止轉讓,也不能對抗正常經營活動中已支付合理對價并取得抵押財產的買受人,法律優(yōu)先保護善意第三人權益以維護交易安全,買受人仍可取得物權。
祝您學習愉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