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我單位生產企業(yè),生產產品享受即增即退的增值稅政策,還提供技術服務,單位的租賃費發(fā)票,電費發(fā)票等進項稅額,是都用于抵減即增即退產品的銷項稅額還是需要與一般項目分攤,請指教



你好,增值稅即征即退需要分開核算與別的項目,否則不可以退稅的
2024 03/23 18:29

84785014 

2024 03/23 21:46
請問租賃發(fā)票如何分攤,還有如果2月份沒生產符合激增即退的增值稅的產品,那電費發(fā)票是不是就只能計入一般項目,不能用于抵減激增即退的產品的銷項稅額?

暖暖老師 

2024 03/23 22:29
那只能計入當期可以抵扣進項合計那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