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你好。我們是建筑總承包公司,一個項目總造價是8000萬,的臨建部分(100萬)勞務分包給勞務公司30萬(清包工),收到勞務公司3%增值稅專票,是100萬可以減去分包金額30萬算增值稅不可以抵扣進項稅,還是抵扣進項稅不可以減去分包款?還是可以減去分包款繳納增值稅又可以進項抵扣?
你好同學,項目在異地的預繳增值稅時可以用部分減去分包款后的金額預交,另外在總公司申報時,該進項稅是可以抵扣總公司的銷項稅
2023 12/13 14:36
84784996 
2023 12/13 14:41
還有一種情況不是總包在機構(gòu)所在地申報增值稅的時候的時候可以用臨建這部分金額減去分包金額嗎?
洋洋老師 
2023 12/13 16:03
建筑企業(yè)計算繳納增值稅不論是采取一般計稅方法還是簡易計稅方法,預繳增值稅時都按照扣除支付給分包方分包款項后的余額計算。機構(gòu)所在地申報時是銷項稅-進項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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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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