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編寫分錄: 2.甲公司在2020年1月1日取得乙公司5%的股權,將其作為其他權益工具投資核算,支付價款為1000萬元(含交易費用,股權取得日不包含應收股利)。2020年6月30日,該股權公允價值為1200萬元。2020年8月21日,甲公司從二級市場再次取得乙公司50%的股權,支付價款11000萬元。至此,甲公司能夠對乙公司實施控制。原5%股權在8月21日的公允價值為1100萬元。甲公司按照10%計提盈余公積。甲、乙公司非同一控制下的合并,要求對2020年甲公司與股權投資相關的業(yè)務進行處理。



借:其他權益工具投資 -成本1000
貸:銀行存款 1000
2020年6月30日
借:其他權益工具投資-公允價值變動 200
貸:其他綜合收益 200
2020年8月21
借:長期股權投資-成本 11000+1100
盈余公積 10
未分配利潤 90
貸:銀行存款1100
其他權益工具投資-成本 1000
其他權益工具投資-公允價值變動 200
借:其他綜合收益 200
貸: 盈余公積 20
未分配利潤 180
2023 12/09 18: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