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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房東以店鋪里的設施設備做為標的物收取的支付轉讓費 ,屬于店鋪經理權的轉讓嗎



支付轉讓費通常不算是店鋪經營權的轉讓。支付轉讓費通常是為了獲得某些特定的資產或權利,例如:設備、品牌、特許經營權或者知識產權等。這種情況下,支付的轉讓費是對這些資產或權利的購買費用,而不是對店鋪經營權的購買。
在某些情況下,如果二房東將店鋪的經營權和設施設備一起轉讓給了另一方,那么可能會涉及到店鋪經營權的轉讓。這通常會在合同或協(xié)議中明確規(guī)定。然而,單純的以設施設備作為標的物的支付轉讓費并不等同于店鋪經營權的轉讓。
2023 09/22 15:12

84785005 

2023 09/22 15:14
老師,那什么是經營權的轉讓呢?

84785005 

2023 09/22 15:17
已上以設施設備為標的物轉讓收取的轉讓費,應該開什么稅目的發(fā)票?

樸老師 

2023 09/22 15:24
經營權轉讓通常是指承包經營的方式,承包人以被承包人的名義開展經營活動,經營活動所產生的利潤按照約定由承包者與被承包人分享。
經營權轉讓一般是基于合同基礎上進行的,其合同內容一般會包括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違約責任、解決爭議的方法等。經營權轉讓合同一般分為兩種類型,一種是全部轉讓,另一種是部分轉讓

84785005 

2023 09/22 15:27
已上以設施設備為標的物轉讓收取的轉讓費,應該開什么稅目的發(fā)票?

樸老師 

2023 09/22 15:36
同學你好
開設備的發(fā)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