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某企業(yè)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21年5月發(fā)生以下業(yè)務: 1、當月銷售微波爐500臺,單價每臺500元,銷售額250000元,開具專票,并約定對方10天內付款可享受不含稅價款5%的現(xiàn)金折扣,對方與7日后付款,于是在結算時,給于商場5%的現(xiàn)金折扣。 2、8日,從事倉儲服務,開具普通發(fā)票,注明倉儲收入8000元。 3、9日,撥付2臺自產(chǎn)的新研發(fā)的微波爐給本單位職工適用,單價每臺成本400元,成本利潤率10%,未開具發(fā)票。 4、10日,沒收逾期的包裝物押金60000元。 5、11日,購進原材料、零部件一批,并取得專票,價款20000元,支付運費合計3300元,取得專票。貨款未付,運費已付,貨物已運達并



你好,題目具體要求做什么這里?
2023 09/11 11:49

84784960 

2023 09/11 11:54
請計算當月該企業(yè)應繳納的增值稅稅額。

暖暖老師 

2023 09/11 11:58
當月銷項稅合計是
250000*13%+8000/1.06*6%+800*1.1*13%+60000/1.13*13%=39969.89
可以抵扣進項20000*13%+3300*9%=2897
應交增值稅39969.89-2897=37072.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