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甲公司以專利技術換入乙公司的發(fā)明。換出專利技術的賬面余額為120 萬元,換入發(fā)明的賬面成本為 140.萬元。甲公司支付補價 10萬元給乙公司,同時甲公司另支付運雜費1萬元(假設運雜費不抵扣增值稅)。假設甲、乙公司均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適用的無形資產的增值稅稅率為6%,該交換不具有商業(yè)實質,公允價值均不能可靠計量。 要求:分別作出甲公司和乙公司相關業(yè)務的會計處理。



甲公司
借無形資產111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6.6
資產處置損益10
貸無形資產12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6.6
銀行存款1
2023 03/06 21:15

暖暖老師 

2023 03/06 21:16
乙公司
借無形資產11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6.6
資產處置損益30
貸無形資產14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