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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提工資的同時如何計提個稅



在計提工資時,根據《個稅法》《實施條例》等規(guī)定,參照"應稅收入額-免稅收入額=應納稅所得額"的原則,將個人應納稅所得額申報繳納稅款。一般情況下,個人工資、薪金所得應納稅所得額需要經過"三步走"計算:第一步計算應納稅所得額,第二步計算應納稅款, 第三步核定納稅。例如:某企業(yè)員工A,其工資總額為(24000+3000)元,稅前應發(fā)合計27000元,免征額5000元,則A此次應納稅所得額為:27000-5000=22000元,則A應繳納的稅款為:22000*20%=4400元。
2023 02/02 22: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