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1.某地板生產(chǎn)企業(yè)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9年8月發(fā)生如下業(yè)務:(1)受托加工一批實木地板,委托方提供的原材料成本為500000元,支付不含稅加工費20000元,市場上無同類地板價格;(2)將本企業(yè)生產(chǎn)的成本為20000元的地板作為樣品贈送給客戶;(3)銷售實木地板取得不含稅收入800000萬元。要求:(1)計算該企業(yè)受托加工地板應代收代繳的消費稅。(2)將自產(chǎn)地板作為樣品贈送給客戶是否應交消費稅?如果繳納,則應納消費稅為多少?(3)計算銷售實木地板應納的消費稅。已知:實木地板的消費稅稅率為5%,成本利潤率為5%。(10分)



1,(500000+20000)÷(1-5%)×5%
2,視同銷售
20000×(1+5%)÷(1-5%)×5%
3,800000×5%
你計算一下
2023 01/31 00: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