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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用搶手是勞保費還是福利費?



領用搶手一般指在一定時期內(nèi),根據(jù)雇主提出的勞動合同,雇傭和管理勞動者來完成工作任務的臨時人員。根據(jù)《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領用搶手的薪酬和福利歸雇用單位所有,并由雇主承擔相應的法定責任。
領用搶手的薪資,可以根據(jù)勞動合同的約定,采取每天、每月、每季度三種不同的計算方式:根據(jù)每天工作時間、根據(jù)每月工作時間和根據(jù)每季度工作時間計算。具體根據(jù)勞動力調配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執(zhí)行。
此外,領用搶手的福利,還包括公積金、社會保險金、伙食補助、住宿補貼、交通補貼等福利。根據(jù)《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雇主應當給予領用搶手應享受的勞動保護和福利,尊重領用搶手的人格尊嚴,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支付勞保費和福利費。
這里需要指出的是,領用搶手和其他正式員工不完全一樣,對其的福利待遇也要更加注重,而不是一味的追求成本的削減,因為領用搶手的服務本身就與具有一定的不穩(wěn)定性。
2023 01/23 20:4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