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請問老師,一般納稅人進貨收普通發(fā)票,假如進貨100(不含稅),稅13,賣300,稅39。因為收到的普通發(fā)票不能抵扣,那在增值稅上,進貨的13的稅,賣出時又交了一遍,是否就是重新交稅?



您好
自己單位賣出的時候 是購買方承擔的 不是自己單位 所以沒有重復(fù)繳稅
2022 08/12 21:30

84785020 

2022 08/12 21:35
老師,我的意思不是重復(fù)交稅,是國家重復(fù)征稅,13的稅計征了兩次

bamboo老師 

2022 08/12 21:39
那是計算了兩次稅額?
但是沒有重復(f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