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2019年3月1日,甲公司聘請魏某為公司技術部門經理,雙方在勞動合同中約定,勞動合同期限2年,月工資9 000元,魏某在職期間及離職后3年內不得從事與甲公司相競爭的業(yè)務,公司在其離職后按月向其支付經濟補償3500元,若魏某違反該約定,則一次性向公司支付違約金10萬元。 1.若魏某違反約定,則一次性向甲公司支付違約金10萬元 2.魏某離職后甲公司按月向其支付經濟補償3 500元 老師中1.2.為什么對啊 經濟補償金不應該是月工資嘛 為什么要賠償10萬啊



你好!1說如果魏某違反了規(guī)定,既然合同有約定,那違反后要從其約定。
2022 08/06 10:04

84785021 

2022 08/06 10:10
老師 經濟補償金 不應該是按照工作年限和他的平均月工資支付嗎

牛牛老師 

2022 08/06 10:11
這個是競業(yè)補償是雙方合同中約定了的,跟離職補償那些不一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