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2×20年10月1日,甲公司將自產的A產品作為福利發(fā)放給企業(yè)職工,其中給予行政管理部門職工100臺,給予生產部門職工500臺。該批A產品的單位成本為0.4萬元,公允價值和計稅價格均為0.6萬元,適用的增值稅稅率為13%。2×20年10月1日,甲公司的會計處理如下: 借:管理費用47.8 制造費用239 貸:應付職工薪酬286.8 借:應付職工薪酬286.8 貸:庫存商品24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46.8 根據資料,判斷甲公司2×20年10月1日發(fā)放產品福利的會計處理是否正確,并說明理由;如果不正確,請編制正確的會計分錄。



您好,不正確,應該視同銷售
借:管理費用67.8
生產成本339
貸:應付職工薪酬406.8
借:應付職工薪酬406.8
貸:主營業(yè)務收入36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46.8
借:主營業(yè)務成本240
貸:庫存商品240
2022 05/20 10: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