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好,請問這個算年假的計提分錄,是相當于正常計提工資以后,額外再把年假的幾天計提為應付職工薪酬——累計帶薪缺勤嗎?它為啥只計提1.5天的?不應該是??2天嗎。



同學,你好
第二年50名員工享受6天半(6.5天)假期,是因為今年應休5天,只休了3.5天,從而增加了第二年休假天數
應補提(5-3.5)*50*300=22500工資
2022 05/14 21:19

84784970 

2022 05/14 21:36
"2×16年,如果50名職工均享受了累積未使用的帶薪年休假, 則2×16年確認的工資費用應扣除上年度已確認的累計帶薪費用。"老師我問下這段話對應的分錄應該是什么阿?之前已經做了 借:管理費用 22500 貸:應付職工薪酬-累計帶薪缺勤。那使用了的分錄是什么呢

文靜老師 

2022 05/14 21:45
假設1天1元,每年5天年假,可結轉下年度
①15.12.31,累積帶薪缺勤確認
借:管理費用 5
貸:應付職工薪酬 5
②16年度,行使了累積帶薪缺勤權利,上年的5天,本年的
5天
工作355天—-支付365
16年度正常工資計提360(扣除上年度已確認的累積帶薪
缺勤)
借:管理費用 360
貸:應付職工薪酬 360
借:應付職工薪酬 365(差額5已在15年度確認)
貸:銀行存款 36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