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2、甲公司欠乙公司貨款500萬元。按合同規(guī)定,甲公司應于2020年10月10日前付清貨款,但甲公司未按期付款。為此,乙公司向法院提起訴訟。2020年12月10日,一審判決甲公司應向乙公司全額支付貨款,并支付貨款延付的利息30萬元:此外,還應承擔訴訟費10萬元,三項合計540萬元。甲公司估計,敗訴可能性很大,截到2021年12月31日,該訴訟尚在審理中。要求;按《或有事項》準則就該事項分別對甲公司和乙公司進行會計處理



借,營業(yè)外支出30
管理費用10
貸,預計負債40
2022 01/02 21:45

84785034 

2022 01/02 21:47
還有乙公司的,謝謝老師

陳詩晗老師 

2022 01/02 21:51
不用做處理啊,以公司他這個不滿足或有資產(chǎn)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