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怎么判斷在建工程已經達到預定使用狀態(tài),要提供說明材料,還是我認為滿足就滿足了啊



你好,根據(jù)《企業(yè)會計制度》(財會〔2000〕25號)第七十八條規(guī)定:“本制度所稱的“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tài)”,是指固定資產已達到購買方或建造方預定的可使用狀態(tài)。當存在下列情況之一時,可認為所購建的固定資產已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tài):
(一)固定資產的實體建造(包括安裝)工作已經全部完成或者實質上已經全部完成;
(二)已經過試生產或試運行,并且其結果表明資產能夠正常運行或者能夠穩(wěn)定地生產出合格產品時,或者試運行結果表明能夠正常運轉或營業(yè)時;
(三)該項建造的固定資產上的支出金額很少或者幾乎不再發(fā)生;
(四)所購建的固定資產已經達到設計或合同要求,或與設計或合同要求相符或基本相符,即使有極個別地方與設計或合同要求不相符,也不足以影響其正常使用。”
2021 12/25 11:01

84785001 

2021 12/25 11:04
哦 需要向稅務局打報告我要開始計提折舊了嗎 怕他來查我

紫藤老師 

2021 12/25 11:04
你好,轉入固定資產次月折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