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18年12月31日固定資產(chǎn)公允價值50000,累計折舊10000,21年12月31日以52000元出售該固定資產(chǎn),遞延所得稅負債余額為2375,會計分錄怎么做,急急急



借:固定資產(chǎn)清理40000 累計折舊10000貸:固定資產(chǎn)50000---------------------50000應改是賬面原值才對呀。
借:銀行存款52000 貸:固定資產(chǎn)清理 40000 資產(chǎn)處置損益12000
借:遞延所得稅負債2375 貸:所得稅費2375
2021 05/10 15:12

84784983 

2021 05/10 15:17
答案咋是,借 遞負2125 貸 所得稅費用2125 要涉及期初嗎?

孺子牛老師 

2021 05/10 15:18
最后一年2018不確認遞延所得稅,所以是2017年累計的金額。

84784983 

2021 05/10 15:23
還是不懂,以這個例題,為例,只需回復第六問即可,第六問不會

84784983 

2021 05/10 15:23
這個例題,第六問

孺子牛老師 

2021 05/10 15:36
你把題目的答案發(fā)一下我看看,你可以說一下具體哪里不懂,我好針對回答。

84784983 

2021 05/10 15:46
就最后的借 遞負 2125 貸 所得稅費用 2125不懂

84784983 

2021 05/10 15:47
這個分錄的借貸方出售是不是表示要沖減遞負這里不懂,金額怎么來的也不懂,

孺子牛老師 

2021 05/10 16:13
到2020年底,折舊5年,計稅基礎=44000-2000*5=34000,會計賬面價值=2017收回的50000-50000/20*3=42500.
遞延所得稅負債=(42500-34000)*25%=2125

84784983 

2021 05/10 16:32
這2個折舊年份不懂,賬面不是4年嗎?稅收咋是5年,

84784983 

2021 05/10 16:34
這個2125是不是算遞負的余額?

孺子牛老師 

2021 05/10 16:35
2015.12.31--到2020.12.31是折舊5年,然后2017.12.31收回,到2020.12.31折舊3年---稅法是每年都折舊,會計最初的2年是公允價值投資性房地產(chǎn),不折舊。

84784983 

2021 05/10 17:02
21年會計和計稅都不算嗎,出售是12月31日出售的,相當于是年末不是年初啊,

孺子牛老師 

2021 05/10 17:51
遞延所得稅,因為2021年出售了,所以不再算。

84784983 

2021 05/10 18:14
會計是要算的啊,當月減少當月計提折舊。這是原理呀,糊涂了

孺子牛老師 

2021 05/10 18:22
會計折舊正常算就可以,但是最后一年不確認遞延所得稅了,只是算上一年的賬面價值和計稅基礎。

84784983 

2021 05/10 18:23
書本哪里有原理嗎,怕下次又忘記了,

孺子牛老師 

2021 05/10 18:27
書本沒有明確說,你根據(jù)這個題目掌握就可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