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書上說,企業(yè)應當在職工實際發(fā)生缺勤的會計期間確認與非累積帶薪缺勤的相關的職工薪酬。 不理解,為啥是非累積呢?非累積的不是都不做賬務處理嗎?我的理解是既然非累積,就是不用累積,就不會結轉到下一年,就不用確認。累積的才需要確認。



由于職工提供服務本身不能增加其能夠享受的福利金額,企業(yè)在職工未缺勤時不應當計提相關費用和負債。為此企業(yè)應當在職工實際發(fā)生缺勤的會計期間確認與非累積帶薪缺勤相關的職工薪酬。
2020 08/24 18:43

84784957 

2020 08/24 18:56
還是不太明白,那發(fā)生缺勤了,與累積帶薪缺勤怎么就不確認了

樸老師 

2020 08/24 19:07
沒法確認了,累計帶薪正好抵了缺勤的

84784957 

2020 08/24 19:17
感覺還是不明白底層邏輯,老師能講的大白話一點嗎?

樸老師 

2020 08/24 19:19
就是累計帶薪不休息就要算成加班工資,如果請假了就用累積帶薪抵應出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