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請問為什么,2017.12.31確認的費用需要加上2017年行權部分人應支付的現(xiàn)金……行權涉及的分錄不是就是借 應付職工薪酬,貸 銀行存款嗎,不是不涉及費用分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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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06/30 09:18

陳詩晗老師 

2020 06/30 09:19
這里是反推,首先計算出按2017年末計算出的公允價值,應該支付的職工薪酬余額還有多少,和之前確認的差額進行調整。
調整應付職工薪酬和公允價值變動損益處理。而不涉及相關費用的再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