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我們企業(yè)請培訓公司幫我們組織一場培訓,協議規(guī)定對方幫我們找場地,提供培訓期間的餐飲、住宿、培訓物料、請老師,報銷的時候對方給我們開具了一張培訓服務的票,金額就是培訓的總費用,稅務局說不能這樣開票,應根據實際提供的服務來開。請問難道所有的代理服務都要這樣開票?類比來看,婚慶公司組織一場婚禮,開票還要開餐飲、場地、鮮花、司儀費用而不能只開策劃費嗎?



你好,稅務局要求你分開開具嗎
2019 10/30 15:41

84784982 

2019 10/30 15:43
對方說要根據實際提供的服務來,我們的協議里有明細他們說要進項稅轉出

佟老師 

2019 10/30 15:45
餐飲這些不可以抵扣,你們做進項轉出。按照稅法要求稅務局是對的

84784982 

2019 10/30 15:46
餐飲的票又沒開給我們,我們憑什么根據這個培訓服務的票計算抵扣呢

佟老師 

2019 10/30 16:15
什么意思?沒太明白你說的這句話

84784982 

2019 10/30 23:55
這不屬于混合銷售是吧?不是直接根據主營業(yè)務開票嗎

佟老師 

2019 10/31 07:19
混合銷售也不是只按主業(yè)開票,是要把你提供服務都開具了。

佟老師 

2019 10/31 07:19
混合銷售也不是只按主業(yè)開票,是要把你提供服務都開具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