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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0號發(fā)了12的工資,然后1月25號要發(fā)2018年的獎金,1月31號要發(fā)1月的工資,想年前提前發(fā)工資,這樣2月報稅的話怎么辦



同學(xué)好 ,需要在發(fā)放的次月申報繳納個稅,也就是要在2月份就前3項收入計算繳納個稅
2019 01/23 10:28

84785046 

2019 01/23 10:29
那這樣的話就會造成有一個月的個稅斷檔是吧

英老師 

2019 01/23 10:35
是的,沒有的月份0申報

1月10號發(fā)了12的工資,然后1月25號要發(fā)2018年的獎金,1月31號要發(fā)1月的工資,想年前提前發(fā)工資,這樣2月報稅的話怎么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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