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長投合并報表里面,如果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積,那是按調整后的凈利潤提取還是未調整凈利潤提取呢



?同學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請稍等
08/31 21:31

董孝彬老師 

08/31 21:34
您好,法定盈余公積是按子公司自己原來的(通常未調整的)凈利潤提的;合并報表用調整后的凈利潤來做合并計算,但不用來計提公積金。
在合并報表里,法定盈余公積是子公司在自己賬上按它的凈利潤(一般是沒有經過調整的)的10%計提的,合并報表本身不會再去計提法定盈余公積,而是會把子公司計提的那部分抵銷掉。
但是!在合并報表編制過程中,我們用的“調整后的凈利潤”是用來算母公司應該享有的那部分收益(比如投資收益)、少數(shù)股東損益等,這個調整后的凈利潤是經過合并調整的,更準確,但它不是用來讓子公司重新計提公積金的。

84784997 

09/01 08:09
老師,你直接說是用調整后的凈利潤計算法定盈余公積還是未調整的凈利潤

84784997 

09/01 08:11
甲公司為上市公司。甲公司和乙公司采用的會計政策和會計期間相同,均按凈利潤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積,不提取任意盈余公積。不考慮增值稅、企業(yè)所得稅等其他因素。

董孝彬老師 

09/01 08:17
?您好,1. 法定盈余公積是按子公司(如乙公司)自己個別報表中的凈利潤(通常是未調整的凈利潤)來計提的,不是按合并報表中調整后的凈利潤計提的。
2. 在合并報表中,甲公司計算應享有乙公司的收益時,是按調整后的凈利潤來算的,但法定盈余公積的計提仍然以子公司個別報表的凈利潤為基礎。

84784997 

09/01 11:37
2020年12月10日,甲公司與丙公司簽訂合同銷售A、C商品一批,A商品的單獨售價為60萬元,C商品的單獨售價為240萬元,合同價款為250萬元。合同約定,A商品于合同開始日交付,C商品在一個月之后交付,只有當兩項商品全部交付之后,甲公司才有權收取250萬元的合同對價。假定A商品和C商品分別構成單項履約義務,其控制權在交付時轉移給客戶,并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增值稅的銷項稅額為6.5萬元。
借:應收賬款 256.5
貸:主營業(yè)務收入 25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6.5

董孝彬老師 

09/01 11:38
您好,這是需要討論什么問題呀

84784997 

09/01 11:39
老師,錯誤更正是不用考慮增值稅嗎

董孝彬老師 

09/01 11:52
?您好,原分錄錯誤,不是因為不用考慮增值稅,而是收入確認錯了。增值稅6.5萬元是價外稅,要正常考慮,它不影響收入金額,但會影響應收賬款總額(250萬+6.5萬=256.5萬),原分錄中應收賬款256.5萬這個數(shù)是對的。真正的錯誤在于,原分錄把250萬元全部確認成了當期收入(貸:主營業(yè)務收入 250萬),而實際上這250萬是A、C兩個商品的合同總對價,應該按照它們各自的單獨售價比例進行分攤:A商品單獨售價60萬,C商品單獨售價240萬,總單獨售價是300萬,所以A分攤比例是60÷300=20%,對應分攤收入是250×20%=50萬,C分攤比例是240÷300=80%,對應分攤收入是250×80%=200萬;由于2020年12月10日只交付了A商品,所以只能確認A分攤的50萬收入,C的200萬要等一個月后交付時才能確認,但原分錄卻把250萬全部確認成了收入,這是不對的;另外,因為當時只交付了A商品,客戶還沒有收到C商品,根據(jù)合同只有兩項都交付后才能收款,所以甲公司此時還不能無條件收款,不能直接記“應收賬款”,而應該用“合同資產”來反映這筆有條件的收款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