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我之前打12366問,他說個體戶定期定額征收個稅(經(jīng)營所得)按定額*稅率,比如每月定額45000,每季定額135000,稅率3%,本季應交個稅(經(jīng)營所得)135000*3%=4050,這是發(fā)生額等于或小于135000的交法。若大于135000,按實際發(fā)生額*3%交稅,像本季我有29萬的收入,290000*3%=8700。即使全年不超200萬收入可以減半征收,也要交4350的稅,也好高。我覺得不是這樣算。



定期定額征收個稅計算需結(jié)合減半政策:
若核定征收率 3%,季度收入 29 萬,先算 29 萬 ×3%=8700 元;
符合年應納稅所得額≤200 萬,減半后實繳 8700×50%=4350 元。
08/11 15:25

84784955 

08/11 15:31
我準備申請,還沒處理。核定日期起,止,不知怎樣填。老板說以后都是核定征收。

樸老師 

08/11 15:38
止選擇到9999-12-31
這個時間就可以

84784955 

08/11 15:42
好,那我算稅的方法是對的?

樸老師 

08/11 15:47
是的
是這樣算的哦

84784955 

08/11 15:51
不知符合年應納稅所得額≤200 萬減半征收,是個別地區(qū)的政策,還是全國的政策?

樸老師 

08/11 15:54
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 200 萬減半征收是全國性政策。
根據(jù)《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支持小微企業(yè)和個體工商戶發(fā)展有關稅費政策的公告》規(guī)定,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對個體工商戶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 200 萬元的部分,減半征收個人所得稅。個體工商戶不區(qū)分征收方式,均可享受,且在預繳和匯算清繳個人所得稅時均可享受該政策,享受時無需備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