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好,建筑公司有個掛證的,今年前七個月給她發(fā)工資了,后面不發(fā)工資了,繼續(xù)給他交社保有風險嗎?賬該怎么做呢?



他在我們公司上7個月又去別的公司上班了,我們不給他發(fā)工資了,那個稅該怎么申報賬該怎么做呢?
08/08 09:16

84785038 

08/08 09:17
社保個人承擔371.11,個稅系統(tǒng)給她申報工資371.11,這樣就相當于不發(fā)工資可以嗎?

84785038 

08/08 09:18
這樣的話他的個稅就多了,員工肯定不愿意了該怎么辦呢

84785038 

08/08 09:28
給她發(fā)了7個月的工資65000,以后再不發(fā)了

家權老師 

08/08 09:13
要掛證就必須要交社保的,交社保就必須要申報工資個稅

家權老師 

08/08 09:16
按本市最低工資申報,發(fā)給他,他轉回給老板

家權老師 

08/08 09:17
那個工資太低了,期起碼是按本市最低

家權老師 

08/08 09:18
那么就只有解除掛證關系了。交了社保本身就是為他分憂

家權老師 

08/08 09:29
這個雙方協商哈,按我前邊的辦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