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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老師土地增值稅的計稅依據(jù)怎么計算



土地增值稅計稅依據(jù)是轉讓房地產的增值額,公式為:
增值額 = 轉讓收入 - 扣除項目金額
轉讓收入:含貨幣、實物、其他經濟收益。
扣除項目(按情形分 ):
新建房:拿地成本 + 開發(fā)成本 + 開發(fā)費用 + 轉讓稅金 +(房企可加計 20% 扣除 )。
舊房:評估價(重置成本 × 成新率 )、拿地成本及相關稅金 。
07/12 20:23

請問老師土地增值稅的計稅依據(jù)怎么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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