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繳納印花稅時產生了滯納金,在申報時未顯示有滯納金,那請問在計提時是不是按照印花稅金額計提,在實際繳納時,滯納金那一部分直接做營業(yè)外支出



是的,你的理解是正確的。
在計提印花稅時,只按照應稅合同或應稅行為等對應的印花稅金額進行計提,會計分錄通常為 “借:稅金及附加,貸:應交稅費 —— 應交印花稅”。
當實際繳納印花稅及滯納金時,印花稅部分沖減 “應交稅費 —— 應交印花稅”,而滯納金部分應計入營業(yè)外支出,會計分錄為 “借:應交稅費 —— 應交印花稅、營業(yè)外支出(滯納金金額),貸:銀行存款(印花稅和滯納金的合計金額)”。
由于申報時未顯示滯納金,所以在計提印花稅時不考慮滯納金,在實際繳納時將其作為營業(yè)外支出單獨核算,這樣可以清晰地反映出企業(yè)的正常稅費支出和因逾期繳納產生的額外支出。
04/10 13:23

84784973 

04/10 13:25
那老師固定資產已清理,請問還需要繼續(xù)做待攤費用嗎

樸老師 

04/10 13:28
同學你好
這個要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