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租賃的房屋、土地應該記使用權資產(chǎn)、租賃負債,要是期初一次性預付2年租金(租期2年),是不是不用確認租賃負債了,未來沒有支付義務,也沒有產(chǎn)生利息



對于租賃的房屋和土地,在新租賃準則下,承租人通常需要確認使用權資產(chǎn)和租賃負債,但具體會計處理取決于租賃合同的條款和實際情況。
如果期初一次性預付了2年的租金,且租賃期也為2年,那么在租賃期開始日,由于已經(jīng)支付了全部的租賃付款額,確實不存在未來支付義務。因此,在這種情況下,不需要確認租賃負債。同時,由于沒有租賃負債,也就不會產(chǎn)生與租賃負債相關的利息費用。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雖然不需要確認租賃負債,但承租人仍然需要確認使用權資產(chǎn)。使用權資產(chǎn)的初始入賬價值應基于租賃期開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賃付款額的現(xiàn)值(但在此情況下由于已支付全部租金,現(xiàn)值即為已支付的租金金額),并考慮其他相關因素,如初始直接費用等。
此外,對于預付的租金,在會計處理上通常不會計入“預付賬款”等科目,而是直接沖減未來的租金支付義務(盡管在此案例中已全部支付,無需沖減)。但這一處理更多是針對分期支付租金的情況,在一次性支付全部租金時,主要關注的是使用權資產(chǎn)的確認和計量。
02/19 14: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