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兩個人投資,房租提前交股東一人一份,每月核算利潤的時候減去房租了,現在店面要轉讓,核算的時候,股東分配以前押的全年房租,設備轉讓費,我想問一下今年攤銷的房租和剩下的房租,攤銷的房租也應該給股東是不?剩下的房租也應該給股東是不?



今年攤銷的房租和剩下的房租都應該按照股東的出資比例分配給股東?。
在兩人合伙投資的情況下,房租作為共同經營的成本之一,已經按照股東的出資比例進行了攤銷。這意味著,在每月核算利潤時,已經減去了按照股東出資比例分攤的房租費用。因此,當店面轉讓進行最終核算時,今年已經攤銷的房租部分,實際上已經作為經營成本被扣除,并反映在之前的利潤分配中了。
對于剩下的房租部分,它屬于合伙企業(yè)的資產,應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或股東的出資比例進行分配。既然房租是提前由股東一人一份交納的,那么在店面轉讓時,剩下的房租也應按照股東的出資比例進行分配,以確保每位股東都能公平地獲得其應得的份額。
01/23 10: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