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辦集體企業(yè)收到地上物拆遷補償款是否應繳納土地增值稅
問:北京市村辦集體企業(yè)收到地上物拆遷補償款是否應交納土地增值稅?
答: 這里如果企業(yè)已經(jīng)取得的土地使用權,然后依法轉讓的,那收取的一切與轉讓相關的收入,均作為轉讓收入處理,應該依法作為土地增值稅的計征基數(shù)。如果你是村集體被國家征用土地而取得的地上作物拆遷補償款,那一般是不計征相關稅款的(因為轉讓方此時土地尚未取得國家認可的使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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