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購物已成潮流,在網上開個商店,也成了新人類的時髦職業(yè)。不過,網絡交易似乎已成稅費監(jiān)管的“真空”。揚州的網上“掌柜”們可要注意了,網上交易不納稅,可能會有大麻煩。
典型案例:交易逃稅獲刑兩年
上月13日,被廣泛關注的“中國網上交易第一案”在上海一審宣判:被告人張黎被法院認定為偷稅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緩刑兩年,并被處相應罰款。法院查明:張黎原本是上海一家經營嬰兒用品公司的老板,在2005年首次接觸到互聯(lián)網交易方式,發(fā)現(xiàn)在線上交易量遠大于線下實體交易。為此,張黎建立了自己的網上商店,此后的一年里,她采用不開具發(fā)票、不記賬的方式,也不向稅務機關申報納稅,偷逃國家稅款共計11萬余元。
“掌柜”說法:九成交易不納稅
在我市,也有不少人開辦網上商店或者是從事網上交易的活動,揚大學生小江就是其中一位。小江告訴記者,她去年在淘寶網上開了一家網上商店,主要賣揚州的毛絨玩具,生意好的時候一個月可以有兩三千元的營業(yè)額,但從來就沒有人向她收過什么稅,她也從來沒主動去申報過。
小江告訴記者,她在申請網上開店時,網站雖也有關于要注意納稅的提示,但并無具體措施。據(jù)她所知,至少有90%的網上商店都沒有納稅。
工商部門:網上商店暫難發(fā)證
昨日,記者從市工商局注冊處了解到,目前我市幾乎還沒有一家網上商店主動到工商部門注冊登記,由于網上交易只在網上進行,隱蔽性極強,監(jiān)管起來非常困難。
該處副處長李蓮鳳坦言,目前工商部門對網上商店的登記、管理還沒有一個明確的規(guī)定。即使有人前來要求登記,也很難操作。因為發(fā)放營業(yè)證書可能需要電子印章等軟件,需要一個電子化、網絡化的稅收征管和監(jiān)管服務體系,而目前大部分地方的工商部門都無配套設施。
稅務部門:存在交易就應納稅
據(jù)了解,按照稅法相關規(guī)定:納稅義務并不受交易形式的限制,只要存在交易行為,納稅都是理所當然的。網上交易主要涉及增值稅,生產經營性企業(yè)在網上交易應繳納17%的增值稅,只是買進賣出的店家則要繳納4%的增值稅。
市行政辦事中心國稅服務窗口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目前我國還沒有針對網上交易納稅的征收細則文件,并且大多數(shù)的網上商店都沒在工商部門注冊,交易時也沒有發(fā)票、賬務清單等,要對他們征稅較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