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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口設備原價的計算
中級經濟師建筑專業(yè),進口設備的原價,是指設備抵達買方邊境港口或邊境車站,且交完關稅為止形成的價格,故亦稱為進口設備抵岸價。
1.進口設備的交貨方式
進口設備的交貨方式可分為內陸交貨類、目的地交貨類、裝運港交貨類:
(1)內陸交貨類
即賣方在出口國內陸的某個地點完成交貨。根據交貨地點的不同,內陸交貨類又分為鐵路交貨價、公路交貨價和制造廠交貨價(EXW)三種,目前最為常用的是制造廠交貨價。從買方角度來看,內陸交貨類存在的風險較大,除進出口國為內陸接壤國家的情況外,一般不宜采用。
例題:下列進口設備交貨方式中,買方風險最大的是( )。(2008年試題)
A.內陸交貨方式
B.裝運港交貨方式
C.目的地交貨方式
D.抵達港交貨方式
答案:A
解析:從買方的角度來看,內陸交貨類存在的風險較大,除進出口國為內陸接壤國家的情況外,一般不宜采用。
?。?)目的地交貨類
即賣方要在進口國的港口或內地交貨。目的地交貨類主要包括未完稅交貨價(DDU)、完稅后交貨價(DDP)、目的港船上交貨價(DES)、目的港碼頭交貨價(DEQ)、目的港船邊交貨價(FAS)等。它們的特點是:買賣雙方承擔的責任、費用和風險是以目的地約定交貨點為分界線,只有當賣方在交貨點將貨物置于買方控制下才算交貨,才能向買方收取貨款。這類交貨價對賣方來說承擔的風險較大,在國際貿易中賣方一般不愿采用這類交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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